□本報駐首爾記者王剛
  10月10日發生的韓國海警在抓捕中國漁船過程中實彈打死中國船長的事件並未結束。17日,在遺屬的見證下,死亡船長宋某的遺體被解剖以查明死亡原因。針對中方提出的徹查真相和嚴懲責任人,韓國海警方面至今未作公開回應,而海警方面針對事件過程的描述疑點重重。
  被韓海警實彈擊中身亡
  韓國各大媒體10日集中報道了這一突發事件。根據韓國海警自己的說法,10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在韓國全羅北道扶安郡旺嶝島西側144公裡海上,韓國海警在抓捕“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時,與船上數十名中國船員之間(韓媒說法不一,少的說40名,多的說上百名)發生了“激烈衝突”。在這一過程中,80噸級的中國漁船“魯營漁50987號”船長宋某中彈身亡。韓國海警對外稱,當時,韓國海警截獲了一艘名字不詳的中國“非法捕魚”船隻,當往回走時該船出現機械故障短暫停止前進。這時4艘中國漁船圍上來,中國船員們紛紛登上這艘船,並與韓國海警發生了肢体衝突。對於開槍原因,韓國海警方面辯稱,海警搜查隊長權某等根據韓國海警的“槍支使用守則”,發射了3發空彈,之後發射了8發實彈。
  根據韓國媒體的說法,不知什麼原因,開槍後中國船員和海警突然都停止了衝突,雙方都離開被截獲的中國漁船。正當韓國海警船準備放棄抓捕空手返航的時候,上午8點55分左右海警接到無線電報,稱“魯營漁50987號”出現患者昏迷不醒。韓國海警隨即派出直升機將宋某運送到全羅南道木浦的韓國醫院,但宋某在抵達醫院時已經昏迷不醒,隨後被醫生宣佈死亡。醫院方面表示,為查明死因對宋某進行的CT攝影結果顯示,宋某左腹中彈。槍彈留在體內,直徑最長1.8釐米,死者的肺部滿是積血。
  韓國海警隨即在10日下午於木浦召開記者會,極力宣揚海警開槍的“必要性”。開槍的權某稱:“我感覺成員們全都可能被中國船員們打死,於是開槍射擊”。韓國海警12日公開了一段時間1分6秒的視頻,號稱是中國船員“暴力抵抗”的視頻。海警主張稱:“勒住海警脖子的正是宋某”。畫面中還有數十名中國船員登上被韓國海警查扣漁船上的場景。
  韓國媒體連日來紛紛抹黑中國漁民,極力為韓國海警打死中國漁民開脫。有的媒體將中國漁民描繪成暴徒甚至海盜,將以往發生的暴力現場圖片發出試圖混淆視聽;還有媒體說海警是“警告射擊”,中國船長中彈身亡;有的媒體渲染韓國海警的生命如何受到威脅,強調開槍的“必要性”;還有的媒體對中國政府要求查明真相、懲處責任人的要求說三道四、橫加指責。
  事發及處理過程存疑
  儘管韓國海警公佈了一些錄像,也請了部分海警“現身說法”,但整個事件仍有不少值得澄清的地方。
  首先,為何關鍵性證據不見蹤影?根據韓國媒體的報道,韓國海警雖然在事發過去兩天后公佈了一段船上的錄像,但實際上海警方面並沒有公佈開槍時的錄像。這個最為關鍵的證據不見蹤影,為事件的整體調查蒙上陰影。韓國海警的說法是當時別在身上的攝像裝置出現機械故障,因此沒有錄下。但是當時應該不只一名海警身上有攝像裝置,難道都同時壞掉了?
  第二,當時的情況是否應該進行實彈射擊?從韓國電視媒體上看到的海警所公佈的錄像看,中國漁民手中並沒有韓國媒體所說的“凶器”,比如刀或者啤酒瓶、鐵鍬等。從畫面上看,中國有1名漁民確實勒住了韓國1名海警的脖子,但這是否能證明漁民要把海警“往海裡推”甚至“準備要韓國海警的命”,這種說法尚待推敲。事實上,儘管當天有數十名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推搡,但相關報道中無一人落水。韓國海警的開槍守則中有關於使用槍支的具體規定,特別是遭遇暴力抗法出現緊急情況時海警可以開槍。但這個說法太籠統,什麼是緊急情況完全靠個人判斷,隨意性太大。
  第三,事發海域位於何處?韓國海警在公佈事發地點的時候,只是公佈了距離旺嶝島西側144公裡海上,但是到底中國漁船“越界”多少沒有說。此前有韓國媒體稱事發海域距離韓國海洋經濟專署區不足10海裡(還有不到1海裡的說法)。目前韓國海警並沒有公佈事發地點中國漁船GPS記錄的坐標,此前有中國船長對媒體表示,事發時漁船沒有越界。為了消除相關誤解,韓國海警是否可公佈中國漁船所謂的“越界證據”呢?另外,有韓國媒體稱,中國大使館人員曾問韓國海警船是否是在追捕的時候越界執法,這個問題也值得好好研究。如果該媒體報道屬實,韓國海警船越界抓捕中國漁船的做法則值得商榷。
  第四,船長為何有從上而下的貫通傷?根據韓國海警的槍支使用守則,海警在使用槍支時應該瞄準大腿以下部位,以儘量減少對人員的傷害。但在本次事件中,不管是誤擊還是巧合,宋某的子彈傷口卻是從上往下的貫穿身體的傷口,造成肺、肝等多個器官受損大出血身亡。韓國海警是否有必要查清當時狀況,是否是瞄準人體射擊,以給遺屬一個交待。
  第五,韓國海警是否有濫用實彈的傾向?根據韓國《中央日報》16日的報道,韓國在野黨國會議員拿到了“韓國海警打擊非法捕魚的子彈使用情況”報告,認為韓國海警在制止衝突時並沒有優先使用非殺傷性武器,反而是實彈使用量居高不下。作為韓國海警的標配武器,高壓電子槍今年一次也沒有使用過。該武器可以發射針狀物,帶有5萬伏高壓,擊中人體可瞬間使人喪失反抗能力。但是韓國實彈的使用量則居高不下,從2009年開始到現在一直維持在每年110至130發的高水平。
  第六,韓國海警事發後的態度能否讓人滿意?首先是極力推卸責任,將全部責任推向中國漁民,甚至在還沒有正式司法鑒定的情況下,就聲稱錄像畫面中出現的與海警推搡的中國人是死亡的船長。在10日下午的記者會上,韓國海警方面讓發射實彈打死中國船長的權某親自出席記者會,併進行各種辯解,這種做法是否合理?此外,海警方面在事發一周後也未對調查情況對外公佈,這讓人懷疑是否進行了正式的開槍經過調查。此外,就在韓國外交部15日對外宣佈中韓兩國領事會談中達成就該事件不要影響兩國關係大局的同一天,韓國海警宣佈對中國漁船進行“嚴打”,同時還動員大批記者參觀打擊過程。這種唯恐事態平息的做法不知出於何種目的。
  徹查真相懲處責任人
  事件發生後,中國駐外使領館行動迅速,立即展開相關交涉和處理工作。事件發生當天下午,中國駐光州總領事館副總領事就來到木浦海警,表示該事件“非常令人震驚,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中國外交部發言人10日也表示,中方對韓國海警暴力執法致中國漁民死亡表示嚴重關切和強烈不滿,已通過多渠道向韓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韓方立即認真徹查事件,嚴肅懲處責任人,及時向中方通報調查和處理結果,儘快釋放漁船和漁民,並妥善處理相關善後事宜。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劉建超10日緊急約見了韓國駐華大使權寧世,就中國漁民中槍身亡一事表示嚴正抗議。
  中國海警局11日通過中國駐韓大使館口頭通知韓方,鑒於中國漁民遭槍殺事件,要求暫停定於15日至21日於黃海進行的聯合巡邏。13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再次表示,中方對韓國海警暴力執法致中國漁民死亡表示嚴重關切和強烈不滿,已通過多渠道向韓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韓方立即認真徹查事件,嚴肅懲處責任人,及時向中方通報調查和處理結果,儘快釋放漁船和漁民,並妥善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希望韓方切實改進執法方式,與中方加強溝通,公正、妥善處理相關漁業糾紛。
  截至目前,除了被韓國海警實彈擊中身亡的船長宋某外,“魯營漁50987號”上還有19名中國船員被扣。其中有5人因為“對韓國海警實施暴力”被逮捕,輪機長(1人)因為船主未繳納保證金而被拘留,另有13人仍在接受調查。
  韓國外交部10日上午就中國船長遭槍擊身亡事件向中方做了說明,並就此表示遺憾,向遺屬表示慰問。然而在晚間,韓國外交部則又表示,此次事件是在“韓國海警正當執法過程中遭遇中國船員的暴力抵抗,韓國海警對此進行應對而發生的”。
  (原標題:揭秘中國船長被擊身亡事件六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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